中国古玩网首页
中国古玩艺术门户
全国工商联古玩业商会主办
 

关于商会信息总汇古玩市场艺术天地知识宝库全国分网中国秀宝交流社区秀宝博客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新用户
中国古玩网帮助系统
 
 

 当前位置:中国古玩网 > 信息总汇 > 热点聚集 > 拍卖结果 > 拍市“拍假”再次质疑“不保真”条款
拍市“拍假”再次质疑“不保真”条款

来源:中国艺术报  日期:2006-9-28 10:39:43  人气: 471

字体: 字号:        
主题:拍市“拍假”再次质疑“不保真”条款

    最近,书画拍卖市场频频惊现伪作。一是画家史国良在网上发现一家拍卖公司准备上拍他的3幅作品中有两幅系伪造,遂致电拍卖公司要求撤拍,而拍卖公司却以“作品是委托人从画家手中购得,已通过专家鉴定,符合拍卖程序,卖家不愿意撤拍,买家可以亲自鉴定是否为真品”等理由予以拒绝,两幅作品依然出现在拍卖预展上并进行了拍卖,史国良决定起诉该拍卖公司。另一则是8月28日,北京圣天阁文升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宣布该公司原定于9月17日举行的吴冠中专场拍卖会中21幅素描、1幅油画、1幅水粉画、1幅水彩画全部撤拍,并发表《关于立即终止吴冠中作品专场拍卖会的声明》,原因是吴冠中对拍品提出异议,认为将要拍卖的画作不是他的真迹,要求终止此次拍卖会,该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立即停拍,并将收回图录,以免其流入社会。

    两家拍卖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但两件事情的起因均是由画家本人出面指出作品存在真伪问题。

    其实,在赝品泛滥的当下,许多画家都有过伪作上拍的经历,画家们也在想着各种方法来防止赝品的出现。史国良这个原本连博客为何物都不清楚的人,在此次事件发生后迅速开通了博客,在网上从题款、图章、用色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两幅伪作的漏洞,同时发表《声明》,凡手上存有其画作的人都可以通过博客让他鉴别真假,让喜欢收藏的朋友少受损失,提高鉴别能力,杜绝假画在社会上流传。无独有偶,前不久一位画家也以1年为期公开向社会招回在市场流通或被单位、个人收藏的该画家在原作上无题款表明收藏自何处的4类作品,对其确定真伪,给真迹编号,配发特制防伪证书,进行分类登记,对逾期未送回认定的作品一律不予认可,并提供电话查询,同时还许诺对举报造假、售假的属实者予以重奖。但是,这些方法真的奏效吗?且不说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就是究竟会对遏制赝品在市场上流通起到多大作用,恐怕连画家本人心里都没底。

    画家作为作品的创作者,对作品的真伪结论本应最具说服力,但就目前情况而言,画家的意见并未成为拍卖公司征集拍品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北京圣天阁文升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经理胡威说,对于吴冠中专场拍卖会该公司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请了很多顾问、专家对这次上拍的作品进行了鉴定,但并未请吴冠中本人看过。这批作品质量相当高,现在有的专家还对吴老的看法存在疑问,由于吴老本人站出来说不是他的作品,公司还是做出了撤拍的决定。鉴于这次事件,今后他们会邀请画作作者介入鉴定,但介入的前提是“适当”,拍品上拍的主要鉴定结论还是要依靠中立的第三方来出具,因为画家作为当事者有时并不能十分客观地做出判断。这样的情况也出现过,有的画家一看到自己当年赠送或者低价出手的作品被别人拿来上拍,心有不甘,索性就不认账,说真迹是赝品。也有个别画家因经济利益甚至与作假者或拍卖公司相勾结,称仿冒自己的赝品为真迹。所以,当有些拍卖公司接到画家质疑时,还能理直气壮地说出“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这样的话。中立的权威的鉴定机构,这是当今中国艺术品市场迫切需要的。

    近年来,为了杜绝赝品上拍,很多拍卖公司也做了大量工作,对于拍品鉴定更加细致,纷纷举行保真拍卖会,还有的在画家提出质疑后在拍卖会上宣布拍品存疑声明,让买家自行判断,这都很说明问题。据胡威说,这次撤拍给该公司造成了不小损失,图录、广告都是以高标准来做的,如果委托人是非常无辜的受害者另当别论,如果恶意售假,则是不可原谅的,这些都在调查之中,当然该公司自身也有责任,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挽回影响,挽回公司声誉。

    如果说拍卖公司的损失还可以向委托人追讨,那么当拍卖公司拿出各种条款概不认账之时,画家权益受损的责任又应当由谁来承担呢?很多拍卖公司和画家都认为,还需要法律来维护。“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了,十分嚣张,忍无可忍了才打官司”,史国良表示,诉诸法律并不是只针对这家拍卖公司,其中最主要的目的则是建议《拍卖法》第61条“不保真”的条款能够进行调整。他说,现在一些作假者、委托人和拍卖公司是绑在一起的,利用这个漏洞大肆制假拍假,法律的空缺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如果这一条款不修改,口子一开不得了。《拍卖法》在制定时中国书画市场远没有现在这样兴盛,也没有现在这样多的问题,法律也应当与时俱进,他希望这次诉讼能够唤起画家集体维权的意识,提醒买家擦亮眼睛,令拍卖公司提供安全拍品,同时给制假、售假者以震慑。

    当然,《拍卖法》的修改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因此在新的条款出台之前,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拍卖公司、画家以及相关鉴定机构加强自律,方能堵住这个信用危机。


本文共 [1] 页

 

上一篇: 中国需用科学方法来鉴定古玉
下一篇: 晋国古都侯马大摆文化盛宴

中“拍市“拍假”再次质疑“不保真”条款”相关内容

关于『拍市“拍假”再次质疑“不保真”条款』的评论留言

北京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南路38号 邮编:100021
        电话:010-87314429 010-51369068 E-mail:info@cguwan.com
兰州公司地址:兰州市庆阳路316号(国贸写字楼6层)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477254 邮编:730030 E-mail:info@cguwan.com
交流中心北京馆: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华威桥西南角天雅古玩城五楼549号 邮编:100021
        电话: 010-51369068 E-mail:info@cguwan.com
陇ICP备06003622号 版权所有:甘肃兰科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议采用 1024 * 768 的屏幕分辨率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