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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散之先生是我国现代诗书画艺术巨匠,素有“三绝”之誉。特别是先生的“散体”草书,气势奔放,独步当今,被誉为“当代草圣”。
林散之的书法极其讲究用笔,用长锋羊毫作书,并保持中锋用笔而求瘦劲爽利,得此书法不仅须善于择取古学之长,而且更需千锤百炼。林散之用笔变化多端,有时行笔缓慢,如作楷书,线条凝重,沉静,枯涩,似春蚕吐丝;有时行笔疾厉,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急转直下,如藤蔓檐,一气呵成。正是这种丰富而微妙的变化,造成雄伟飘逸、大气磅礴的笔意,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林散之书法的意义不仅在于富有个性的“散草”的创立,即独创出相应的结字、章法、用笔等,而且还在于,启示现当代书家在继承深厚传统的基础上,如何与新的时代共同迈进,是否敢于并能够作出虽是循序渐进,但却是不断地突破性的变革。
此幅书法长131.5厘米,宽43.5厘米,是林老上世纪70年代在扬州为平山堂自作诗二首。该作品的艺术风格正如秋水老师评价:“散老惯长锋羊毫、蘸水、后舔墨,力运笔端,墨注纸上,水墨交融,渗化洇散,有意想不到的情趣。锋长则弹强,含墨量多。他以娴熟的手法,提按转折,涩进疾阻,似欹反正,将倒复起,曲处见直,圆中寓方,浓纤长短适度,燥润枯湿合宜,但觉一片化机,满纸精彩”。
林散之作书注重变法。他说“审事物,无不变者,变者生之机,不变者死之余,书法之变,尤为显著”。其草书入于古人,又出于古人。于笔法墨法,多有新创。既有清新飘逸之致,又有雄强恣肆之气,为我国书法艺术史上继“二王”、怀素之后的又一高峰。 本文共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