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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9月7日专电(记者苏晓洲) 湖南省物价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最新核定的文物鉴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估价500元以上的文物,鉴定费可达到估价的6%。
在湖南省物价局对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核准的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估价在500元以内的文物,每件收取30元;估价在 500元以上的文物,每件按估价的6%收取。鉴定专家应邀前往委托人所在地鉴定的,还可经双方商议适当加收费用,具体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物价部门还规定,相关单位进行文物有偿鉴定,必须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 本文共 [1] 页 |